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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无线模块FCCID认证机构 无线模块FCC认证规则 深圳FCCID认证机构 独立性模块FCCID认证机构 限制性模块FCCID认证机构 蓝牙模组FCCID认证机构 WIFI模组FCCID认证机构 LTE模组FCCID认证机构
全模块许可:无线模块对于在任何主机上使用并销售给任何人的情况进行许可;
有限模块许可:无线模块对于限制使用的情况进行许可;
分离式模块许可:发射器固件在主机上的无线模块。
(1) FCC全模块许可
完全许可在FCC Part 15.212章节中定义。无线模块应具有FCC ID,任何集成模块的主机应显示该模块包含在主机之内,包含FCC ID: XXXYYYYY。
获得完全许可应符合以下8项标准:
发射器须有自己的屏蔽;
须有缓冲调制/数据输入;
须有电源调节;
须满足Part 15的天线要求;
须进行单机配置的测试;
必须标识有FCC ID;
须满足自身FCC规则部分;
须符合RF暴露要求;
模块主机仍须符合其自身要求(如Part 15B、验证或DoC)。
(2) FCC有限模块许可
FCC对于模块的有限许可无需满足完全许可的所有8项标准。当主机或终端环境已知时,可使用有限许可方式:
对于一定范围、或系列设备、或具有类似结构,该模块可进行有限许可;
由承授人或授权的OEM使用的模块可进行有限许可;
在代表性主机内的模块可进行有限许可。
(3) FCC分离式模块许可
分离式许可只能由FCC进行认证,并且应被列入TCB排除清单。
对于模块许可,KDB 996369是关键,其他重要的KDB包括:
KDB 784748:包含标签要求;
KDB 447498:包含RF暴露、MPE和SAR测试指南;
KDB 616217:包含SAR主机指南。
联系人: 李爽 先生
Tel: 86-158 1855 4403
传真: 86-0755-36882626